对话“苹果税”举报人: 中国开发者有权享受更低的佣金
(文/方周编辑/吕栋)
近日,一封题为《关于苹果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举报信》在网络曝光,引发广泛关注。
10月24日,观察者网与本次举报的发起人之一的律师田军伟,就此次举报的背景、未来走向等进行深入交流。
田军伟对此次举报的前景持乐观态度,他认为“立案调查是迟早的,只是时间问题”。而一旦成功针对苹果公司发起反垄断调查,该公司未来最高可能面临334.76亿美元(约合人民币2384亿元)的“天价”罚款。
田军伟还透露,未来,他计划针对苹果公司在未获增值电信业务许可的情况下持续运营AppStore并通过应用内支付服务收取佣金的“无证经营行为”再次发起举报,推动苹果公司尽快在中国设立运营苹果应用商店的市场主体。
在这封举报信中,以王琼飞、田军伟为代表的55名中国消费者,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起行政举报,指控苹果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强制限制应用程序分发和支付渠道,并收取高额佣金。
此次举报,主要针对苹果应用商店及支付渠道的抽成规则,也就是坊间广为熟知的“苹果税”。
在信中,举报人认为中国消费者相较欧美迄今仍被苹果封锁,禁止像欧美一样使用除IAP(In-Apppurchase,指苹果AppStore的应用内购买)以外的第三方数字商品及服务支付渠道,禁止像欧盟一样使用除AppStore以外的第三方应用商店/网站等应用获取渠道,被剥夺了支付渠道与应用获取渠道选择权,被迫承受远高于欧美的最高30%的“苹果税”负担。
所谓“苹果税”,是指当苹果用户通过苹果手机应用商店,付费下载应用或在应用内部购买数字商品或服务时,需先打款给苹果支付系统,苹果抽成10%-30%后,再将剩下的款项转给开发者。多年以来,其高昂的抽成比率已让来自全球的应用开发商乃至个人消费者怨声载道,可谓“天下苦苹果税久矣”。
田军伟表示,此次举报筹备已有数月时间。自2023年下半年以来,多位与苹果公司发生纠纷的消费者向其求助,为了固定苹果公司存在过错的证据,田军伟已辅助消费者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苹果公司发起多次投诉举报,由于苹果公司未在中国设立运营苹果应用商店的市场主体,相关投诉举报均以失败告终。
这并非田军伟首次向苹果发起投诉。今年2月,以田军伟为代表的48名消费者向市场监管总局寄去了联名举报信,指控苹果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强制消费者使用免密支付。
市场监管总局曾回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七条规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根据该规定,反垄断法规制的是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申请人认为苹果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强制其在苹果应用商店只能使用免密支付方式付款,导致其账户被盗,该举报所针对的行为不属于上述规定所称的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本局答复称“难以认定相关行为构成垄断行为”并无不当。
在数次投诉举报无功而返之后,田军伟注意到行业内有另一位律师也在研究相关问题,就是本次举报的另一位发起人——王琼飞。
公开资料显示,王琼飞任职于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曾供职于腾讯和阿里法务部。其曾负责过腾讯诉奇虎QQ保镖不正当竞争案、淘宝诉美景公司大数据不正当竞争案、百度诉陈伟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等。而田军伟律师任职于山东纳源律师事务所,此前曾代理京东账户盗刷保险理赔案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