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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电续航低于100公里的混动车将不能减免购置税

10月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今日发文,工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等三部门近日联合公告2026-2027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下简称“公告”),明确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有关技术要求调整等情况。其中,公告要求插混/增程车型纯电行驶里程不少于100公里的车型才能进入购置税减免目录,这意味着车企用于拉低起售价的短续航版本车型将无法参与购置税减免。

纯电车型

针对纯电车型,公告要求纯电动乘用车百公里电能消耗量应不高于《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限值第1部分:乘用车》(GB36980.1—2025)对应车型的电能消耗量限值。纯电动乘用车的电耗限值按整车整备质量(CM)分阶段计算:

当CM≤1090kg时,电耗限值为10.1kWh/100km;

当1090<CM≤2710kg时,电耗限值公式为0.00556x(CM-1780)+13.92kWh/100km;

当CM>2710kg时,电耗限值为19.1kWh/100km。

另外,三排及以上座椅或全轮驱动的车型,电耗限值在此基础上放宽3%;部分高性能车型(满足特定动力性能指标)可放宽20%。

插电混动(含增程式)车型

(一)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纯电动续驶里程应满足有条件的等效全电里程不低于100公里。

(二)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电量保持模式试验的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19578—2024)中对应车型的燃料消耗量限值相比:整备质量为2510kg以下的乘用车,应小于70%;整备质量为2510kg及以上的乘用车,应小于75%;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kg的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要求,参照GB19578—2024中最大设计总质量为3500kg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执行。非汽柴油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燃料消耗量不作要求。

(三)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电量消耗模式试验的电能消耗量与《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限值第1部分:乘用车》(GB36980.1—2025)中对应车型的电能消耗量限值相比:整备质量为2510kg以下的乘用车,应小于140%;整备质量为2510kg及以上的乘用车,应小于145%;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kg的乘用车电能消耗量限值要求,参照GB36980.1—2025中最大设计总质量为3500kg乘用车电能消耗量限值执行。

(文:太平洋汽车赖家浩)